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8:59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591-22868667
官网
http://cuc.fjnu.edu.cn/
学校地址
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南路1号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学习优秀、社会工作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以及学院勤工岗位等。
九、暑假期间,请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注意拍照留存认定需要的相关证明原件(如父母住院花费的发票、低保证明、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等),以便入学后在“福建APP"端辅助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九、暑假期间,请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如实填写《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注意拍照留存认定需要的相关证明原件(如父母住院花费的发票、低保证明、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等),以便入学后在“福建APP”端辅助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学习优秀、社会工作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以及学院勤工岗位等。
第十八条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学习优秀、社会工作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以及学院勤工岗位等。
第三十条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第五十七条 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或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不得未经考核发放专业合格证或圈定合格名单;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以及科技创新奖、文体竞赛奖、社会工作奖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学院勤工岗位等。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以及科技创新奖、文体竞赛奖、社会工作奖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学院勤工岗位等。
第十八条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以及科技创新奖、文体竞赛奖、社会工作奖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学院勤工岗位等。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以及科技创新奖、文体竞赛奖、社会工作奖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以及学院勤工岗位等。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学院沿用了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校之一的福建协和大学的校名,继承和发扬老协和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厚德励进,博学自强”的校训精神,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百年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新机制、新体制,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