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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助学奖学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21级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鼓励成绩优异的学生就读我校,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仅针对第一志愿填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不含征求志愿录取及甘肃定向资助录取的学生,其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为A志愿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为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者。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奖励金额
1.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前500名(含500名)的普通类文(选考历史)、理科(选考物理)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30万元。
(1)福建省选考物理、历史科目高考总成绩超过相应科类省控线100分以上(含,下同)(均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10万元;
(2)凡高考总成绩超过相应科类省控线80分以上(均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5万元;
(3)凡高考总成绩超过相应科类省控线50分以上(均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
(4)福建省内本科批普通类生源高考分数(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被我校录取且高考分数分别在我校选考物理和历史(含提前批,均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科类排名中在前1%的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5)福建省内艺术美术类、编导类专业分达到240分及以上或美术类、编导类选考历史或物理综合分超出控制线(按照2021年福建省公布的各类别综合分计算方法)100分(例:2020年福建艺术美术类本科B批文科文化分控制线349分,专业分控制线195分,综合分控制线为349*0.4+195*2.5*0.6=432.1,即艺术美术类文科综合分达到532.1(含)以上即可获得奖学金),且被我校录取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4万元。
3.凡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符合我校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条件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10万元,具体条件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申请条件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江西省、上海市、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浙江省、重庆市、吉林省、山西省、西藏自治区本科二批/本科批/本科批综合改革超本二/本科批/二段线50分以上(含)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超本二/本科线80分以上(含)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5万元;超本二/本科线100分以上(含)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10万元。广东省、海南省、辽宁省、甘肃省、黑龙江省本科二批/本科批超本二/本科批70分以上(含)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超本二/本科线100分以上(含)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5万元;超本二/本科线120分以上(含)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10万元。
4.凡高考英语成绩(150分制)(海南省除外)高于125分(含)(若高考英语总分为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成150分计算),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
5.凡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政治、化学、生物、地理)竞赛一、二、三等奖,或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4万元。
6.凡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各类学科竞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政治、化学、生物、地理)一、二、三等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7.凡高中阶段获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
三、奖学金发放原则
1.除明确奖学金发放周期外,其余奖学金发放周期为四年,符合标准的学生按学年申请,所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额按四年平均发放。
2.第一年奖学金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奖学金(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文化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3.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如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4.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学习期间中途休、退学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5奖学金评定不递补。
6.上述各类奖学金申请不可兼得,符合多项申请奖学金条件者,取高奖获得。
7.奖学金获得者须正式注册,缴清学费后方可享受。
8.以上奖学金不包含专升本录取考生。
四、奖学金评定
奖学金经由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发展中心复核、学校研究评定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新生奖学金在新生报到注册一个月内开始评选。
2.申请者须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1级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交由各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发展中心复核。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21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校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海外学习交流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政策;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20级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鼓励成绩优异的学生就读我校,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仅针对第一志愿填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不含征求志愿录取及甘肃定向资助录取的学生,其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为A志愿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为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者。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奖励金额
1.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前500名(含500名)的普通类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30万元。
2.凡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符合我校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条件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10万元,具体条件如下:
3.凡高考英语成绩(150分制)(海南省除外)高于125分(含)(若高考英语总分为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成150分计算),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
4.凡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中获奖者;或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4万元。
5.凡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6.凡高中阶段获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
7.福建省内本科批普通类生源高考分数(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被我校录取且高考分数分别在我校文、理科排名中在前1%的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8.福建省内艺术类生源,美术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或编导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且被我校录取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4万元。
三、奖学金发放原则
1.除明确奖学金发放周期外,其余奖学金发放周期为四年,符合标准的学生按学年申请,所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额按四年平均发放。
2.第一年奖学金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文化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3.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如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4.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学习期间中途休、退学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5奖学金评定不递补。
6.上述各类奖学金申请不可兼得,符合多项申请奖学金条件者,取高奖获得。
7.奖学金获得者须正式注册,缴清学费后方可享受。
8.以上奖学金不包含专升本录取考生。
四、奖学金评定
奖学金经由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发展中心复核、学校研究评定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新生奖学金在新生报到注册一个月内开始评选。
2.申请者须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0级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交由各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发展中心复核。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20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校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海外学习交流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政策;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19级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鼓励成绩优异的学生来我校就读,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
奖学金只限填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征求志愿除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填报我校A志愿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被录取者)且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不含甘肃定向资助招生的考生)。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奖励金额
1.凡高考总成绩(所有招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所在省份前500名(含500名)的普通类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30万元。
2.凡高考总成绩(辽宁省、上海市除外,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一批(浙江省为一段线、广东省为高分优先投档线)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10万元(分两年发放)。
3.福建省内生源,凡普通高考普通类文、理科总成绩超过福建省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线5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分两年发放);超过福建省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线8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万元(分两年发放),以上总成绩均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
4.福建省外生源,凡高考普通类文、理科总成绩(辽宁省、上海市除外,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符合我校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条件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具体条件如下。
5.凡高考英语成绩(150分制)(海南省除外)高于125分(若高考英语总分为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成150分计算),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
6.凡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中获奖者;或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4万元。
7.凡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8.凡高中阶段获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
9.福建省内本科二批普通类生源高考分数(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被我校录取且高考分数分别在我校文、理科排名中在前1%的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10.福建省内艺术类生源,美术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编导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4万元。
三、奖学金发放原则
1.除明确发放周期的奖励外,其余奖学金发放周期为四年,符合标准学生按学年申请,所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额按四年平均发放。
2.第一年奖学金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文化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3.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如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4.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学习期间中途休、退学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5奖学金评定不递补。
6.上述各类奖学金申请不可兼得,符合多项申请奖学金条件者,取高奖获得。
7.奖学金获得者须正式注册,缴清学费后方可享受。
8.以上奖学金不包含专升本录取考生。
四、奖学金评定
奖学金经由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发展中心复核、学校研究评定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新生奖学金在新生报到注册一个月内开始评选。
2.申请者须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交由各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发展中心复核。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18级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奖学金只限填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征求志愿除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填报我校A志愿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被录取者)且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不含甘肃定向资助招生的考生)。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奖励金额
1.凡高考总成绩(所有招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所在省份前500名(含500名)的普通类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30万元。
2.凡高考总成绩(辽宁省除外,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一批(浙江省为一段线)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10万元(分两年发放)。
3. 福建省内生源,凡普通高考普通类文、理科总成绩超过福建省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线5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分两年发放);8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万元(分两年发放)。
4.福建省外生源,凡高考普通类文、理科总成绩(辽宁省除外,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符合我校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条件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具体条件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申请条件广西、广东、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内蒙古、山西、四川、西藏、重庆、安徽、河南、江苏、云南本科二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地(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与本科一批控制线分数差的40%以上;(如江西省2017年本科一批文科控制线为533分,本科二批文科控制线为458分,二者分数差为75分,75*40%=30,458+30=488,即江西省文科488(含)以上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海南本科B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地(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与本科一批控制线分数差的80%以上浙江本科批总分高出二段线30分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本科三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生(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控制线以上(含)
5.凡高考英语成绩(150分制)(海南省除外)高于125分(若高考英语总分为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成150分计算),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
6.凡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中获奖者;或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4万元。
7.凡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8.凡高中阶段获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
9.福建省内本科二批普通类生源高考分数(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被我校录取且高考分数分别在我校文、理科排名中在前1%的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10.福建省内艺术类生源,美术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编导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4万元。
三、奖学金发放原则
1.除明确发放周期的奖励外,其余奖学金发放周期为四年,符合标准学生按学年申请,所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额按四年平均发放。
2.第一年奖学金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文化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3.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如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4.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学习期间中途休、退学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5奖学金评定不递补。
6.上述各类奖学金申请不可兼得,符合多项申请奖学金条件者,取高奖获得。
7.奖学金获得者须正式注册,缴清学费后方可享受。
8.以上奖学金不包含专升本录取考生。
四、奖学金评定
奖学金经由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发展中心复核、学校研究评定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新生奖学金在新生报到注册一个月内开始评选。
2.申请者须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交由各学院审核后上报学生发展中心复核。
附件新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18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境外深造类奖学金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政策;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17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境外深造类奖学金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政策;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16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 “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2016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学校为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校长特别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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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2021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2020级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来源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2020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2019级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来源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2018级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来源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2018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2017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2016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2016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来源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外语经贸为特色,涵盖外语、经管、商贸、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等专业大类的高职院校。现为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学院座落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榕城优美的风景,闽都厚重的人文底蕴和气候宜人、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城市环境,为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校区位于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福峡公路旁,校区背靠白云山,南望乌龙江和五虎山,毗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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