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 报考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学习能够自理者可报考。
● 生源省份:面向全国
● 本科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计划 |
设计类 | 01 | 艺术设计(应用) | 艺术文 | 四年 | 70 |
02 | 艺术设计(装潢) | 75 |
03 | 艺术设计(装饰) | 80 |
04 | 艺术设计(环艺) | 70 |
05 |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 70 |
07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 20 |
美术类 | 08 | 绘画 | 30 |
10 | 动画 | 30 |
11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30 |
12 | 摄影 | 25 |
13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史论类 | 17 | 艺术设计学 | 10 |
18 | 美术学 | 20 |
19 | 广告学 | 10 |
理科类 | 21 | 建筑学 | 艺术理 | 五年 | 30 |
合计 | | | | | 600 |
注:如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不分文、理科,则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文理兼招(其中建筑学专业只招收艺术理科学生)。
●报名和考试
1、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以下任何考点参加考试(考点信息详见“省外报名考试安排”表),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2、有关美术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录取时按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3、省外报名考试安排(如生源所在省份对考生选择校考考点有要求的,请按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
考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长清5路 | 2月7-8日 | 2月10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信工路18号(南校区) | 2月7-8日 | 2月10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2月7-8日 | 2月10日 |
杭州师范大学 | 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2月7-8日 | 2月10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河南省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音乐系 | 2月8-9日 | 2月10日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 2月8-9日 | 2月10日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 2月8-9日 | 2月10日 |
南京宁海中学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39号 | 2月8-9日 | 2月10日 |
徐州师范大学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 2月8-9日 | 2月10日 |
西安美术学院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 2月8-9日 | 2月10日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湖南省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 2月8-9日 | 2月10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2月8-9日 | 2月10日 |
考试说明:1、考生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两证不全或姓名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2、考试时间:素描、色彩各150分钟;写作120分钟。3、考试用纸:素描、色彩为8开(写作科目考试用纸为我校专用答题纸)。画凳、画具自备。4、报考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写作;其他专业为:素描、色彩 |
● 合格证发放及考生类别确认
1、2012年4月10日之前,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发放《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2年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未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招生专业按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同类别内专业实行调剂。
3、考生依据各生源省份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
● 录取办法
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低分数线60分,择优录取。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者,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低分数线 70分,择优录取。
说明:专业成绩前五名考生,文化成绩降低20分录取;文化成绩前五名考生,专业成绩降低10分录取。
●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cn/xsc/。
● 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 2012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终下达的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