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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林业学校招生说明

  2013年04月15日18:00  新疆林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面向全疆招收初、高中,应、历届毕业生,民、汉兼收。

2、在校学习考试合格并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学校颁发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中专毕业证书。对合格毕业生,由学校负责推荐就业。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3、在校期间,我校中专生可报考北京林业大学学院新疆分院的大专,大专毕业后可继续报考北京林业大学学院新疆分院本科。

4、学生入学后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年。初中生享受两年,高中生享受一年。

5、在我校学习园林专业的初中生,经选拔第三年可去北京市园林学校就读,学习成绩合格后可发给北京市园林学校的毕业证书,可在北京就业。

6、学生报到时须持学生信息登记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5张)、一寸照片(8张)初中、高中生须持毕业证,

7、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1)、中专学费:2200//生(涉农专业免收)

2)、住宿费:8人间600//(报到时收)

3)、行李生活用品费:410元(暂定、报到时收)

4)、书费:预交250/学年(报到时收)

5)、校服费:100(暂定)

6)、体检费:50

7)、保险费:每年50

联系电话:0991-3827521 0991-7861711

联系人:吐老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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