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科类要求:文科类――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经贸英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理科类――工程管理(工程审计)、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审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审计)、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经济统计学;文理兼招类――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金融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管理审计CIA)、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保险学、信用管理、投资学、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法学(法务金融)、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4、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本一文科AB、本一理科AC;本二BB;艺术特长生等其它照顾政策两门选测科目的要求:本一AC或BB、本二BC。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等级需达到合格。 5、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6、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经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为优、口试成绩为“A”、普通话标准、无口吃现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良、口试成绩不低于“B”,不招口吃及有语言障碍者,有良好的普通话基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良、口试成绩不低于“B”;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经济统计学要求英语成绩、数学成绩不低于良;工程管理(工程审计)、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审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审计)、电子商务专业要求数学成绩不低于良。 二、专业培养改革方案 我校对录取在会计学院(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经济学院(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保险学、信用管理、投资学、金融工程)、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经济统计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学生实行“一二年级大类培养、二年级末专业分流”的办法,各学院学习成绩(学分绩点)排名前50%的学生可在二级学院内自主选择同批次专业。 三、奖助措施 我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学生奖学金获奖面为50%左右;设有5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20-3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冬衣补助、寒假路费补助和其他临时补助100-3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