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鹏达汽车职业培训学校
关于举办《汽车维修工》、《汽车驾驶员》高级工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党发〔2012〕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暂行办法》(新党办发〔2012〕16号)精神,加快培养自治区经济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适应自治区大发展、大开发、大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区汽车维修行业整体技能水平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我区汽车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新疆鑫鹏达汽车职业培训学校将继续开办《汽车维修工》、《汽车驾驶员》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培训班,有关事宜如下:
一、 申报条件: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
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
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
规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
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培训费用:
高级培训:1500元;技师培训:2200元;高级技师培训:3000元。(以上费用含鉴
定费,教材费)。参加《汽车维修工》培训学员满足条件者,可获得高级工:1000元、
技师1200元、高级技师1500元的国家补助。
三、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
2、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2寸免冠照片2张(蓝底);
3、原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5656636、5656896
联系 人:史老师 杨老师: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峰路西十三巷103号
二○一三年四月
原标题:2013年新疆鑫鹏达技工学校高级技师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