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4]5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面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的应届毕业生,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升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选拔对象: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不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良好且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14099 | 英语 | 050201 | 40 | 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两专业,采用相同科目及试卷考试,统一划线。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电技术教育两专业,采用相同科目及试卷考试,统一划线。 |
商务英语 | 050262 | 40 | ||
新闻学 | 050301 | 35 | ||
财务管理 | 120204 | 30 | ||
音乐表演 | 130201 | 10 | ||
音乐学 | 130202 | 15 |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1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15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401 | 15 | ||
市场营销 | 120202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080714T | 30 | ||
机电技术教育 | 080211T | |||
工程管理 | 120103 | 15 | ||
生物科学 | 071001 | 10 | ||
小学教育 | 040107 | 20 | ||
学前教育 | 040106 | 25 | ||
体育教育 | 040201 | 10 |
注:各招生专业录取实际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并在考试前予以公布。
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考试科目1 | 考试科目2 | 考试科目3 |
英语 | 英语听力 | 基础英语 | 英语写作 |
商务英语 | 英语听力 | 商务英语 | 英语写作 |
新闻学 | 大学英语 | 新闻学概论 | 新闻写作 |
财务管理 | 大学英语 | 经济数学 | 财务管理 |
音乐学 | 大学英语 | 音乐综合理论 | 自弹自唱 |
视觉传达设计 | 大学英语 | 绘画基础 | 设计基础 |
音乐表演 | 大学英语 | 舞蹈技术技巧 | 舞蹈剧目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大学英语 | 高等数学 | 程序设计基础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大学英语 | 经济数学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大学英语 | 高等数学 | 电路分析 |
机电技术教育 | |||
工程管理 | 大学英语 | 高等数学 | 工程经济学 |
生物科学 | 大学英语 | 普通动物学 | 生物化学 |
小学教育 | 大学英语 | 小学教育综合理论 | 小学教育技能面试 |
学前教育 | 大学英语 | 学前教育综合理论 | 学前教育技能面试 |
体育教育 | 大学英语 | 运动生理学 | 田径 |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5月5-8日
报考考生登录我校教务在线“专升本”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报名后第2天上网查看网上报名审核结果。
报考我校专升本的学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凡填写或查明信息不实者,其产生的后果概由学生本人负责。若报名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
2.现场确认及图像采集5月14-15日
本校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按要求在院系确认、缴费。并于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外校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以及经所在高校教务处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已修课程成绩单于5月14-15日到我校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2楼219)进行现场报考专业审查、确认,缴费及现场图像采集 。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四、考试
1.申请我校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3门,各专业考试参考教材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2.已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于
3.我校专升本考试时间为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普通专升本招生事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或培训。专升本信息及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教务在线专升本专栏公告。
五、录取
1.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我校教务处网站教务在线上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核查试卷。请考生携身份证原件及书面查卷申请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逾期不再受理)到学校教务处登记备案,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受理后,学校将在纪委监察处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查阅试卷,核实考生卷面成绩,并于预录取名单公布前以电话通知考生查卷结果。
查卷将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专业课教师和工作人员核查试卷,主要核查是否有漏评、加错分、漏登分、登错分等现象。若有误,则按考生实际成绩更正,不对试卷进行复评。
2.录取标准: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专业成绩等因素,划定各专业的总分录取资格线,然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试科目三、考试科目二、考试科目一的顺序参考单科成绩高者录取。各招生专业录取实际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并在考试前予以公布。
3.拟录取学生相关信息在我校教务处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4.经省教育厅同意备案的学生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5.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缴纳学费报到注册。学生档案由本人自带。
六、报名费及培养费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专升本学生与学校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专升本考试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每人150元。
七、学习及毕业
1.被录取的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注册。报到时,先缴纳当年学费、住宿费,然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办理入学手续。
2.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者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时,学校将审核其入学资格。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除修完报考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外,还需修满4学分的公共选修课程。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按国家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943532
举报电话:027-87943919
通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邮政编码:430205
网址:
乘车路线:鲁巷乘756路公共汽车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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