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348;招生代码:6382。
第二章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及对口考生。
第六条 考试与录取:
1、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2、 成绩计算办法:文化课成绩×30%+技能素质成绩×70%
3、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课、技能素质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4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4年高考。
第三章奖、助学金设置
第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
第八条 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四章学费与住宿费
第九条 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专科学费标准为: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5600元。
第十条 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600元(带阳台、独立卫生间)。
第五章毕业文凭
第十一条 凡通过普通高招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应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六章学校地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郑新快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邮 编:451191
联系方式:(0371) 85901016 85901038 85901686
传 真:(0371)85901016
网 址:http://www.***.cn/
电子邮箱:hnjdzsb@***
原标题:2014年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