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0]21号),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台湾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5年台湾地区“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的台湾地区(含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就读)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和专业选择
申请者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终录取人数将视申请者人数和水准确定。
三、申请和录取
1、考生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站http://zsb.***.cn,进入报名,在注册时选择“台湾本科生”类别。报名3月31日开始,4月15日截止。
请按要求线上填写电子报名资讯,提交后下载列印“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学生申请表”,签字确认。请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截止日2015年4月19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请确保报名材料列印品质,保证条码清晰可辨。
申请材料含:
(1) 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学生申请表;
(2) 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请注意证件的有效期);
(3)台湾地区2015年度“学测”成绩单影印本(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4)推荐信;
(5)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影本。
2、面试
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面试资格。初审结果暂定4月23日公布,面试初定4月29日在上海交通大学进行。
3、录取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台湾免试生名单须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其“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15年7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4、考生请牢记“报名系统”注册帐号和密码,可通过该系统查询本人申请材料接收状态、审核结果、面试资格获取、面试准考证、录取等资讯。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被上海交通大学免试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9月上旬)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新生入学手册》。
被我校录取后,如果学生在入学前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长为一年。相关手续在开学报到两周内办理好即可。若学生本人不能亲自来上海交通大学办理手续,可以委托家长代办,但家长要提供学生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影印本。
如果学生在大二以后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
台湾地区本科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五、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地区本科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内地学生相同,全校所有学生宿舍均已配装冷暖两用空调。
六、奖助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本科生在读期间可申请上海交通大学各类奖学金。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机制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九、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上海交通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200240)
主页:http://www.***.cn
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楼B楼333室(200240)
热线电话:86-21-34200000
传真:86-21-34207255
招生网:http://zsb.***.cn
十、本章程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原标题: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招收台湾地区本科生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