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6年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关于组织13级学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

  2015年11月25日16:16  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组织我校13级学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

网上报名的通知

 

13级各位学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20号),广东省将继续做好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现在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办要求,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招生情况

2016年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的高职院校目前尚未确定。

 

二、预报名、确认报名时间

自主招生的考生预报名时间为: 12月 1日~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 12 月6 日~10日。具体安排如下:

1 11月 26日- 12 月2 日实习指导老师通知到实习学生关于自主招生网上报名事宜。

2 12月 5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4点30分,有意向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到校本部实训1号楼2楼机房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3、建议参加过省赛、国赛的学生全部参加自主招生预报名。

 

三、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

2.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3.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5.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6.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7.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⑶2015年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术科校考)考生,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一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

⑷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 12月 5日返校报名需带齐的审核材料

户口本原件、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随迁子女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及《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4.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

5.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至少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五、报名现场填写

省内外市考生:《借考申请表》

随迁子女考生:《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料审核表》、《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汇总表》。 

 

(更详细的文件请到校园网查看)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11月25日

 


原标题:2016年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关于组织13级学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


自主招生 高职 考试 报名 高职
手机版:2016年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关于组织13级学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