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师资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培养计划的内容
(一)中长期进修培训。国内访学、博士后研究等。
(二)短期业务培训。包括半年以内的课程进修、外语培训、岗前培训及各类短期业务培训。
(三)警务实践。时间为半年或1年。
(四)担任学生辅导员。时间为1至2年。
二、编制教师培养计划的程序
(一)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审批。
(三)系部汇总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四)学院审定。计划一经批准,申请人及所在系部不宜随意变更计划,对于计划外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给予资助。
三、有关要求
(一)各系部应根据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科梯队建设和学术骨干培养需要,结合学院2016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单位《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书》等相关要求,在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确定教师培养方式,有计划、针对性地提出2017-2018学年教师培养计划。
(二)申报课程进修或访问学者的教师,可在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http://spzx.***.cn)、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cn)及相关高校网站查询进,并按程序报批。
(三)申请公派出国进修按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四)为加强教学与实战融合,结合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经历资格条件要求,各系部应积极动员、合理选派教师参加警务实践和担任学生辅导员。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27日前将本单位教师培养计划及申请表报送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附:1.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参加警务实践申请表
2.湖北警官学院学生辅导员岗位申请表
3.2017~2018学年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