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分为:孤残儿童、低保家庭、军(警)烈属、家庭成员有残疾情况、家庭成员有患大病情况、单亲困难家庭、父母下岗无固定工作且困难家庭、农村困难家庭无其他外来收入、外来务工经济困难家庭等。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军(警)烈属证、残疾证、下岗证、民政部门或居委会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学校出具的困难证明等。
(2)中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现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每生1000元。
(3)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年9月中旬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班级评议、系部评审、学工处评审、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四级认定确定受助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工部门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5)中职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学校免费为每位受助学生批量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学校学工部门建立受助学生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建档备查。
(6)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