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经济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遵循《黑龙江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复试规则》进行。对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制定如下细则。
二、复试形式
1.考核内容
对考生报告的个人读博研究计划,面试,外语水平进行评价,作为打分的参考,所占权重分别为30%,50%,20%。
2.专业名额分配计划
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30%。复试合格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考生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录取时间安排
4月9日9:00 汇文楼852
法与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2018年04月08日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与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