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中本贯通)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商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奉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号。中本贯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浦校区。 |
三、层次 | ■ 本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商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商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我校2018年中本贯通本科阶段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 招生人数 | 层次 | 学制 | 会计学 | 不超过41人 | 本科 | 4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不超过40人 | 本科 | 4年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九、选拔对象 |
专业 | 对象 | 会计学 | 仅限上海商学院与上海商业会计学校中本贯通“会计学”专业中职阶段三年级41名学生报考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仅限上海商学院与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中本贯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职阶段三年级40名学生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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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
十一、考试安排 | (一)文化课考试 2018年5月(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文为准),全市统一文化课考试(即“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化课考试由“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语、数、外三门科目组成,每门100分,满分300分。 (二)技能水平测试 技能水平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满分300分。 1.考试时间 5月1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2.考试科目
专业 | 考试科目 | 会计学 | 科目1:会计实务技能 科目2:财务管理基本技能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科目1:国际贸易和经济学基础 科目2:国际贸易综合技能 |
3.考试内容
(1)会计学专业的会计实务技能科目主要考查学生将会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有机地与现实的会计实践结合起来的能力。考查学生掌握经济业务的基本核算和操作,能够独立完成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编制。具备资金结算、往来账务核算、资产核算、负债核算以及收入费用核算与利润计算等岗位职务的业务能力。
(2)会计学专业的财务管理基本技能科目主要考查学生了解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熟悉主要财务公式的运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和简单分析、日常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和相关的财务法规制度等的能力。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国际贸易和经济学基础科目主要考查学生对国际贸易、经济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使学生建立一个初略的理论框架,了解经济学和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为本科阶段进一步的经济学与国际贸易的学习打下基础。
(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国际贸易综合技能科目主要考查学生对国际贸易综合技能的了解掌握程度,包括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贸易交易程序、国际商务单证的缮制、商务函电等。通过考核,既是对中专阶段学习过程的总结,更是为转入本科阶段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技能水平测试大纲见上海商学院招生官网。 |
十二、录取规则 | 1.作为录取依据的转段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技能水平测试成绩。 2.考生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技能水平测试资格线和转段考试成绩资格线。 3.转段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将不予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1)考生须完成中职阶段学业,成绩合格; (2)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对未达到转段要求的学生不予录取(转段),所产生的计划余额将转入秋季招生计划。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中本贯通转段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105467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cn 招生处(办)官网:zsw.***.cn 咨询电话:021-54252879(直线)64870020*1124 |
十七、其他须知 | 1.网上填报志愿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cn和www.***.cn)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网上志愿填报时间节点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应届三校生招生文件公布为准。 2.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应届三校生招生文件公布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来我校(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中本贯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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