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级定向录取考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定向录取考生包括全日制定向录取考生及所有非全日制录取考生。
2.定向录取考生无需将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3.根据相关录取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提交的在职单位证明材料,上报定向单位信息。目前已收到证明材料的考生相关信息见附件1,请考生及时核对。
4.核对无误的考生,请下载《西安石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2),经本人和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于6月28日前将定向培养协议书电子版(拍照或扫描),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提交,原件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录取学院(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