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复试调整为线上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请初审合格的考生仔细阅读并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以顺利完试。
一、考试时间
2020年7月13日8:00-17:00,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的录制和提交工作(建议在考试结束前1小时完成提交工作,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正常提交),系统将在17:00准时关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录制与提交),则视为缺考,学校不再为其安排补考。
二、考试网址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bm.***.cn/)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不接受通过其他平台或渠道提交的视频。
三、考试流程
1、登录系统:考生本人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选择“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用本人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即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的账号及密码)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为“北京林业大学(艺术团)”,进入考试系统。
注:建议考生在测试日之前提前调试好系统,进入系统前可进行音视频调试,为保证视频作品能够正常提交,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新版Chrome浏览器。请确保浏览器有麦克风、相机使用权限(开始->设置->隐私中,确保相机、麦克风两项的“允许桌面应用访问你的相机/麦克风”为打开状态)。 安卓手机用户请使用 Chrome 新版浏览器;暂不支持苹果手机。手机用户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
2、人脸识别:在系统中进行人脸识别,请考生务必本人进行验证,验证照片将在系统中存档以备查验。如考生在考试期间退出系统,需重新进行人脸识别方可再次登录。
3、参加考试:考生需完成以下3个题目的全部流程,方为完试。
测试前,请考生确认本人未化妆,未留刘海,五官均已露出,考试所需的音视频工具均可正常使用,录像中未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请考生务必按以上要求进行考试,否则视为作弊。
题目1:诚信考试承诺
请考生下载打印(或参照手写)本通知下方附件1的《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阅读,确认本人能够按照承诺要求进行考试。承诺书经考生本人和考生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拍照或扫描成图片格式上传至本系统。
题目2:基本功及技术技巧展示
此项考试需考生通过系统实时录制视频。请考生着修身练功服,跟随语音播报完试,其中,基本功测试为规定动作展示,技术技巧组合由考生自选动作(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如有音乐配合技巧展示的,请在基本功测试的语音播报结束后及时播放音乐,展示结束后,点击结束录制按钮完成录制,如超时,系统将自动结束录制。
录制结束后,请考生查看视频,并下载打印(或参照手写)本通知下方附件2的《基本功及技术技巧展示考试完成确认书》,对照确认书内容核对视频材料,确定视频内容完整并符合学校要求后,再对视频作品进行提交。确认书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拍照或扫描成图片格式上传至本系统。
题目3:剧目表演
此项考试需考生通过系统实时录制视频。请考生着剧目服装,跟随语音播报完试,剧目由考生自选,表演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舞蹈音乐请在完成语音播报动作后及时播放,表演结束后,点击结束录制按钮完成录制,如超时,系统将自动结束录制。
录制结束后,请考生查看视频,并下载打印(或参照手写)本通知下方附件3的《剧目表演考试完成确认书》,对照确认书内容核对视频材料,确定视频内容完整并符合学校要求后,再对视频作品进行提交。确认书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拍照或扫描成图片格式上传至本系统。
4、考试结束
请考生查看上述3个题目后的系统状态,确认均为“已提交”,即为考试结束。
注1:请考生务必选择适宜的录制场地,保证环境安静不受打扰。录制时尽量提高媒体音量,建议加设外放音箱及收音麦克风,以确保录制视频的效果。
注2:题目2和题目3均要求考生在视频录制开始时将脸部对准摄像头,清晰显示五官后再移动位置至合适的拍摄区域,请考生务必完成此项规定动作,以备后期查验。移动后的拍摄区域,要求能拍摄到考生的全身像,能清晰展示考生的基本功动作和技术技巧水平,展现考生的舞蹈功底。视频录制全程,考生不得离开摄像范围,不允许说话,不得有除考生之外的人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完成,否则将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注3:为避免因网络或设备问题导致的录制故障,题目2和题目3均可进行排练和正式录制各10次。建议考生通过排练次数,熟悉在线录制的方式方法,调试音视频软件和人景布局到尽可能合适的状态,排练视频不在系统中保存。正式录制的视频均可在系统中保存,考生可从中挑选出自己满意的视频作品进行提交,学校仅可看到并只对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进行评分。此外,10次的次数设置,仅为保障考生不因网络或设备问题而影响考试,建议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排练和录制次数,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确保以佳状态在规定时间内完试(录制与提交)。
注4:附件1、2、3,可提前下载打印,测试日当天配合测试使用。
四、录取办法
1、成绩要求:合格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需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区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改革省份(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考生需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
2、录取原则:被我校确定为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者,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在艺术团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合格考生高考达到相应分数,可予以录取。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3、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40分参与专业选择,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低分数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剂专业,专业级差为1,1,0。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区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4、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林业大学后均为学生艺术团团员,须严格遵守相应管理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教学排练、校内外演出和比赛等,不得擅自退团。
五、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2338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查。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六、其他说明
1、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初审合格的考生直接参加线上考试即可,无需在报名系统进行复试确认,受线上测试条件限制,测试取消摹仿环节。
3、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系统问题,或咨询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等,请及时联系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师生服务中心203)。
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传真:010-82381399
4、咨询艺术团日常管理、训练等事宜,请联系北京林业大学团委(师生服务中心301)。
电话:010-62336145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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