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教务处[2020]75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述及处理工作。
组 长:曾传芳杨晓东
副组长:顾金成 张勇陈睿
成 员:杨前辉蒋花 余新宇王治唐心蕊张荷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 分。
5. 由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特殊性,我院将英语语言要求调整为“雅思成绩总分6.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
6.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三、推免程序
1. 申报的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本工作实施细则。
2. 满足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 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推免研究生人数,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综合能力测评。
4. 学院根据《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见附件)进行全年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推荐。
5. 学院将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人可以对自己和别人的成绩排序进行质询,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6. 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
7. 通过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要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 学校将审定的名单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通过学校审定的学生,要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市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审查并加盖公章。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9. 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未经复试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10. 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1. 因中外合作办学的特殊性,学院根据学校划分的实际推荐和差额推荐名额按比例进行再分配,中澳项目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学生名额和纽卡斯尔大学就读学生名额各占规定比例,分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其中一类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则实行动态调整,所有名额并入另一类学生。
2.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 本实施细则由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 本实施细则作为学校所下发的《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补充,条款如有冲突,以学校的实施办法为准。
5. 国际教育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实施办法》和《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在推荐名额内进行推荐。
6. 《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将于2020年9月21日起在本院系网站上进行公示;推荐名单将于2020年9月22日中午12点-9月24日中午12点在本院系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
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90%+科研能力成绩×5%+社会活动成绩×5%
学业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成绩×30%+第二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成绩×40%+第三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成绩×30%
注:(凡因出国、交换等原因,未能在该学年内正常取得在四川外国语大学规定科目成绩的同学,需提供由教务处提供的在国外大学/交换大学相应学科成绩的冲抵证明,否则不予计入成绩。赴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学习的同学,直接使用纽卡斯尔大学的成绩单进行核算,且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的同学分开核算并排名。)
二、科研能力成绩计分方法
1. 科研能力成绩计分项目包括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发明创造。
2. 科研成果的计分(学术论文第二、第三作者加分分别为第一作者的1/2,1/4):
项目 | 分值 | 备注 |
一般学术刊物 | 5分/篇 | 限2篇 |
北大核心期刊 | 20分/篇 | |
CSSCI期刊 | 35分/篇 | |
校级科研立项 | 一等 | 15分/项 | 集体奖加分为个人奖加分的三分之二 |
二等 | 10分/项 |
三等 | 5分/项 |
注:(1)共他增刊、集刊、年刊发表学术论文者的情况均不在加分之列。
(2)所有学术论文在计算成绩之前必须已经发表,录用通知不算。
3. 学科竞赛的计分:主要指省级以上科技,知识竞赛奖励(如挑战杯竞赛、英语演讲比赛、课外科技竞赛、创业设计大赛等),此项加分以学校学院组织为准,同一竞赛以高等级为准,不累计加分,其中集体奖加分为个人奖加分的三分之二。
项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国家级竞赛 | 一等奖 | 35分 | |
二等奖 | 30分 | |
三等奖 | 25分 | |
省、市级竞赛 | 一等奖 | 25分 | |
二等奖 | 20分 | |
三等奖 | 15分 | |
校级竞赛 | 一等奖 | 15分 | |
二等奖 | 10分 | |
三等奖 | 5分 | |
发明创造 | 20分/项 | |
注:科研能力记分各项加分,除有特殊规定和限制之外,其他各项可累计计算,总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记。
三、社会活动成绩计分方法
1. 社会活动成绩计分项目包括文体活动竞赛(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及以上)。同一类别加分以高等级为准,不累计加分,其中集体奖加分为个人奖加分的三分之二。
2. 计分方法:
(1)各类文体活动竞赛
项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国家级竞赛 | 一等奖 | 35分 | |
二等奖 | 30分 | |
三等奖 | 25分 | |
省(市)级竞赛 | 一等奖 | 25分 | |
二等奖 | 20分 | |
三等奖 | 15分 | |
校级竞赛 | 一等奖 | 15分 | |
二等奖 | 10分 | |
三等奖 | 5分 | |
(2)社会实践活动
项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十佳个人 | 省(市)级 | 30分 | |
校级 | 20分 | |
省(市)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 20分 | |
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 10分 | |
志愿者服务 | 5分/项 | 需提供相关证明,此项高加分为10分 |
(3)担任学生干部
项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学院团总支副书记 学校(院)学生会主席 | 30分 | |
学校(院)学生会副主席 | 25分 | |
学校(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年级长 | 20分 | |
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两学年及以上) | 20分 | |
学校(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 | 15分 | |
其他班干部(两学年及以上) | 10分 | |
注:(1)各类社团(须校团委备案)等同于学生会部门级别加分。
(2)担任学生干部加分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该生职务和工作优秀证明。
3. 社会活动成绩计分取同类之中高一项成绩相加,不累计计算,总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记。
四、以上成绩计分时间均为大学在校就读期间,包括大一至大三学年。
五、以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加分细则终解释权归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2020年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