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宿时间
寒假留宿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2月14日,需要留宿的同学,请按对应流程办理手续。(注:本学期第20周(2020年1月13日至19日)为学生社会实践周,所以第20周不需申请留宿,但所有的学生于2020年1月20日前离校。)
二、温馨提示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假期学生留宿管理制度。
2、学校只提供住宿条件,不提供开水和热水。
3、寒假期间饭堂不营业,请自行解决用餐问题。
4、请预存足够电费,寒假期间无法充值。
5、离校回家请注意旅途安全,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合家安康。
三、办理流程示意图

四、表格附件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岭师基础教育学院)学生假期留宿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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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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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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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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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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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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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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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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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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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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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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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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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宿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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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宿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本人承诺 |
本人因以上原因申请留宿学校,自觉遵守《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并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假期学生留宿管理制度; 2、留宿期间,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接电线,不存放使用电饭煲、电热水壶等违规电器; 3、不使用蜡烛等明火工具,不把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区; 4、严格遵守宿舍作息制度,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就寝; 5、不在宿舍内赌博、吸烟、盗窃、打架、饮酒等,不留宿本宿舍外的其他人员; 6、加强自身安全、财产、交通安全意识,不从事非法传销或类似的非法活动; 7、本人留宿已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8、违反本承诺书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本人负责。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家长意见 |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教学系(院)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生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审批核对好后,该表保存于学生和招生就业处。
原标题:2020年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