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江西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25日开始至7月29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江西文史类考生4人,录取高分513,低分496分。录取江西理工类考生21人,录取高分468,低分445分。
二、我校在内蒙古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26日开始至7月29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内蒙古普通本科第二批理工类考生124人,录取高分340分,低分301分。录取内蒙古普通本科第二批文史类考生17人,录取高分431分,低分393分。
三、我校在重庆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27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重庆普通类本科批历史类考生16人,录取高分477分,低分457分。录取重庆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考生30人,录取高分553分,低分454分。
四、我校在浙江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工作于2021年7月19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浙江普通类本科批考生118人,录取高分534分,低分490分。
考生可登录江西、内蒙古、重庆、浙江等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简讯(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