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洋与科学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复试小组,院工作小组组织成立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复试小组工作规范》要求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复试。学院设专职监督员,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领域) | 学制 | 合计 |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水 产 | 3年 | 29 |
水 产 (与中科院海洋所联合培养计划) | 3年 | 17 | ||
专业学位 | 渔业发展 | 3年 | 26 | |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渔业发展 | 3年 | 3 |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水产专业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3 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0分)。
渔业发展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二、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3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0分)。
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为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领域)所在学科门类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的75%。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第一批次(一志愿)和其他批次(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20%。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照《青岛农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 复试资格
(1)符合我院2022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加分资格参照《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
复试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30分)、综合面试(60分)、专业英语水平测试(10分)三个复试项目,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考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对每个复试项目进行分别打分,综合测试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课考试
考核内容:《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微生物学》。
考核方式: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生在线口述作答。
(2)面试
考核内容: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
主要包括: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能力或职业能力;大学期间综合表现、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方式:通过面试考官提问考生在线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查。
(3)专业英语水平测试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以英语作为工具语言的应用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英语词汇和句子翻译的考核及利用英语进行专业相关的交流。
考核方式:由考官在线展示题目,考生口述作答。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加试科目考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加试科目为《水域生态学》。加试科目满分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考核方式:考试原则上为 15 分钟,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通过考官在线读题,考生在线口述作答的方式考查。
4.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提前联系招生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联系招生学院。
(四)复试及具体安排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复试:4月3日。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院各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
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基本要求见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6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拟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同意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排名;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各专业(领域)拟录取人数不得多于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2. 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4.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含调剂)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宣传与咨询
学院将在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等平台发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等相关规定与通知,推送有关信息,如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宣传解读相关招生政策及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受理考生咨询,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指导。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1人,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学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和研究生处举报,举报电话分别为0532-58957637,0532-58957598。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
(四)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598)。学院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交由学校纪委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七、省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水产专业(专业代码:090800)专项招生计划,计划数为17人。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进行培养。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我院的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八、其他事项
1. 本方案适用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调剂考生名单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为准。
3. 学院工作小组在规定时间之内将拟录取名单、复试记录表等材料送交研究生处。
4.本方案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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