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在完成复试工作后,应根据考生总成绩、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博导的意见,召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未开始复试工作的院系请于5月10日之前将拟录取的名单报送至校招生办,已完成复试工作的院系请在5月5日之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
2010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