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系破格复试。学校确定的2011年博士生复试分数要求为基本分数要求,各院招生领导小组须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确定各自学科专业的分数线。由于符合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各院系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如个别考生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突出,但单科或总分略低于院系基本复试分数线的,须由系(所)提出破格复试该考生的书面申请。各院招生领导小组应研究确定破格复试原则及程序,经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占所在院系博士招生计划。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报送招生办拟录取名单上备注说明,并附经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院分管领导签字的简要报告。
2.学校破格复试。根据我校确定的2011年博士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各院系符合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因此,学校原则上不接受低于学校基本复试分数要求的博士破格复试申请。极个别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非常突出的,须由院系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破格复试录取该考生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破格复试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不予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占所在院系博士招生计划。(向学校提交破格复试报告截止时间:2011年4月25日)
2011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破格复试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