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2011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或3)×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审核后尽快在各单位网上公示;
4、各学院(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后应为每位考生填写“录取审批表”报送至校招生办。
5、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终确定。
2011年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