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标准:结合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 录取名额:预计招生名额37名(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其中:人文学院13 名、设计学院3名、
建筑学院4名、造型艺术研究所17名。
3、录取类别:
①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计划内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③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史论方向18000元),原则上由委托单
位负担,学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前,学生和委培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④计划外自筹经费: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史论方向18000元)。学生录取后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院,毕业后按国家毕业分配有关规定择业。录取前,学生须与我院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4、说明:如在录取之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费标准发生变化,将以新标准为准。
2011年中央美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与类别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