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可加20分的考生:
⑴高中阶段受省教育厅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⑵应届考生在高中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获奖者;
⑶应届考生在高中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者;
⒉可加10分的考生:高中阶段受到市教育局表彰的优秀学生;
⒊累计加分不能超过20分,以上加分需要考生在考试期间提供证明材料(学校检收复印件同时查看原件)。
2013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加分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