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第十二条对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英语、语文;文科按语文、英语、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类专业按英语成绩排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专业。
第十三条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第十五条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其余各专业男女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学院和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统一公布。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住宿费500~800元/生·年。
第十九条学院为符合学院相关规定并达到毕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防灾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学院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保障体系。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院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邮编:101601
电子邮件:zjb@***.cn fzzsb@***
咨询电话:(010)61596244 61591235 61595011 61596049
网址:http://zjb.***.cn
第二十二条 学院郑重提示考生和考生家长:学院招生办公室不预测在各地的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考生和考生家长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院的正式承诺。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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