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拟录取学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测试与保送生分开举行,具体办法另行公布。按照本简章申请保送生的考生,可以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自主招生,但需另行报名,重新审核资格。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cn http://www.***.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cn http://%20zsb.***.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cn http://zsb.***.cn/lzupage/2013/12/03/mailto:zsb@***.cn
八、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兰州大学保送生监督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