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凡被我校正式录取注册的学生,均可享受每学年550元的免书费资助金。
第十二条凡被我校正式录取注册的学生,均可享受每学年500元的住宿补助金。
第十三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龄者(含复员军人、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年龄在十六岁以上,身体健康,品貌端正,遵纪守法,喜欢招生计划中任一专业者,均可报名。
第十五条凡报名者须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经学校考核合格,经自治区考试中心统一录取,有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后,方可入学(高、中考上线者可直接免试入学)。
第十六条入学须知:学生入学时需持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2份(A4纸、证件真实有效)、家庭户口本复印件(A4纸、证件真实有效)2份,一、二寸近期白底彩照各一版,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享受补贴的贫困证明盖章。并签发《高档设备专人专用承诺书》。
第十七条内蒙古建工职业技术学校的新生学费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对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专和大专的毕业证书,授予相应专业执业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
第十九条2014届春季学生正式入学的时间是2014年3月8号、9号两天报名。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如不按规定日期报道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内蒙古建工职业技术学校网址:、,咨询电话:0471-8938000,手机:,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华远二号楼二楼。
第二十一条内蒙古建工职业技术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建工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2014年内蒙古建工职业技术学校春季招生学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