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17日至5月22日网上报名期间,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我校开通电脑、打印机提供报名服务,可携带户口本和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随到随报!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职业学校志愿,只允许修改2次;信息确认期间考生可以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填报。
3、“3+4”本科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2+3”师范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职业学校志愿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今年每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实现按专业录取,考生应该填报自己愿意报考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应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市招考办在录取时一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
4、关于“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批次的志愿中,考生可填报几个平行的学校,在录取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具体地说,如果一个批次中设有A、B、C、D四个平行志愿,考生依次填报后,录取时,将批次分数线上填报本批次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将考生投档录取。首先将考生投档到考生填报的A志愿,如果成绩不够,则将考生投档到B志愿。若符合B志愿的投档条件,就不再向C和D学校投档。
5、报考“3+4”本科条件
按省教育厅要求,考生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学籍注册地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参加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生总成绩达到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成绩(665分)的80%以上。
(3)非学业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分专业录取,专业招生计划额满为止。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含听力口语)、思想品德及体育与健康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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