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我院所有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我院所有专业招生实行文理兼收,其中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我院录取新生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由四川省招考委按专业类别,其中艺术类不分文理科,只按层次划定。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相加,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技术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的照顾加分政策按《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录取新生办法》执行。
考生已被我院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也不得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其他信息请查阅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我院所有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我院所有专业招生实行文理兼收,其中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我院录取新生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由四川省招考委按专业类别,其中艺术类不分文理科,只按层次划定。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相加,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技术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的照顾加分政策按《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录取新生办法》执行。
考生已被我院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也不得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其他信息请查阅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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