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013年报考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共184人,计划招收50名。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生源和计划情况,经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我院艺术硕士入学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为84分。凡达到84分以上的考生准予其参加复试。
(二)复试名额的确定
依据以上分数线标准,我院上线生63人(其中音乐专业28人,美术专业22人,艺术设计专业13人),全部准予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将在网上公示。
(三)关于考生的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严格对专科学历考生工作经历进行审查,专科学历考生应具有三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奖或表演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关于复试
1、复试的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面试,通过复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是否符合艺术硕士生的培养要求,确保录取质量。
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参考考生艺术创作实践,着重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专业技能考试由各学院招生小组负责安排,其组成名单及考官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一般以每人不超过半小时为宜,笔试时间每门不少于三小时。政治以100分计,专业知识以150分计,专业技能以100分计。
复试时间安排:
2014年1月3日报到,1月5日--1月7日复试。
2、组织落实
(1)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决定成立各学院招生小组,负责审定考生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2)政治理论、专业知识考试(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卷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安排;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的专业技能考试和专业面试(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分工作),均由各学科所在学院招生小组负责。考试、面试成绩由研究生处负责统计。
(3)监察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2014年山东艺术学院招收在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