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学院根据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和“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电脑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根据总分加省统考艺术分由高到低录取。
3、2014年4月17日至18日,学院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4月21日至23日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做出处理意见。
4、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5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5、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等方面全部相同。
6、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7、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4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