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15%35%50%
注: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 等计6分,C等计3分,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不含自选模块);
学院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50%+面试(满分为100分))*50%;
高考总分二总分750分,折算成总分100分(高考总分二没有低分要求)。
2014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