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自主设置博士点“石油工程管理”专业外,其它博士点只接受工学、理学类学生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被录取后,当年9月初报到时,查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入学资格。
(3)硕士毕业的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4)专业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境外学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后方可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
(6)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目前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服务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在报名时须出具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和来校上课的准假书(需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7)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与委培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任。
(8)委托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凡报考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必须将人事档案于2014年6月20号前调入我校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9)我校教师报考,必须通过我校人事处批准后,方能报考,其它事宜按人事处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
(10)外校教师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如考试成绩过录取线,在拟录取阶段,必须将人事档案于2014年6月20号前调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2014年西南石油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