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考察沟通能力、外语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的素质。中德联合培养各专业、经济学(中美班)专业的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建筑学专业的综合测试包括面试、绘画基础考核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测试包括面试、设计学类专业考核。
若通过书面评审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在面试前一天(3月29日)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若综合测试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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