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专业复试笔试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指派专人命题、制卷,并做好保密工作。考生答卷应将学生姓名密封后由二人以上流水阅卷、评分、统分。
2、 面试内容由学位点负责人负责确定,面试应由三人以上组成面试组(人员由学位点负责人确定)进行面试打分。学位点招生计划不足5人的,与其他学位点联合组成复试面试组。
3、 复试成绩计算:笔试3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综合面试60分;总成绩计算: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4、 各专业应由学位点负责人指派专人进行成绩复核和录入工作。
5、 按总成绩排序,进行公示,确定录取专业,待报到入学后2个月内通过师生互选,确定指导教师。
6、 各专业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明确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7、 对初试成绩合格但复试不合格而不予录取的考生,复试小组要写出书面意见,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生复试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