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制定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2、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各学院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分配专业招生计划数
各学院应综合考虑导师数量、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因素,将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分配到各专业,并严格执行。确需更改,需说明原因,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执行。
(三)调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应相同。
(5)体育学及体育硕士(教育类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该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复试
1、复试具体实施细则见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yz.***.cn)。
2、复试要求
(1)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专业笔试可利用标准化考场进行录像。
(2)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利用标准化考场进行录像的复试过程,须上报复试时间及所在教室信息到研招办;其他形式录像的复试过程,须上报光盘到研招办备案。
(3)各专业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明确拟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五)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20%、复试总成绩8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2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80%。
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调剂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