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3、4月13日左右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4月20日以前拟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5〕2号)文件规定,4月27日至4月29日,被多所学校拟录取的考生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5月3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4、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5年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