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请将以下材料按次序整理齐全,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后,按规定时间寄(送)到我校研究生院。
(1)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港澳台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信息表 http://www.***.cn/yx/yjsb/site1/20141127/0024e839aa7b15e0c5be04.xls》(Excel格式,见附件1),逐项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yangfan@***.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港澳台人士XXX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表”(注:其中“XXX”为考生简体中文姓名);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2寸彩色照片2张(每张照片背后请用圆珠笔写上考生本人姓名);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报告);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http://www.***.cn/yx/yjsb/site1/20141127/0024e839aa7b15e0c5cb05.doc(word格式,见附件2);
(7)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8)报考费500港元。
无论考生是否被录取,以上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特别说明:无论考生是否被录取,以上报名材料概不退还。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凡报考材料不齐、信息填写不清楚,均作报名无效处理。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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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电影学院港澳台地区人士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