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招生对象
已取得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3)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4)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便可,无需重复报名。
(5)考生报名填报信息时应注意:考生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3、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选择理科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录取。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需五官端正,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
4、报名时间:2015年3月7日—3月28日。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专业20个、计划900人;收费标准为:学费2900-33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8人间)、800元/年(6人间);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合计其中:备注汉 语 言民考汉双 语 班民语言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民 语 言 另 预 科 一 年580303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物流管理财务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测量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旅游管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护理药学2811494合计
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其中南疆四地州专项计划141人(汉语言54人,民考汉23人,双语班48人,民语言16人)。
(三)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及评卷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及评卷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1、命题
聘请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2、考试
学院除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采用(笔试+面试)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只采用笔试方式综合评价考生的“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
笔(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考务组,由各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笔(面)试并确定成绩。笔(面)试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笔(面)试操作程序。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3、评卷
由学院考务组根据《笔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四)资格审查与面试名单公布
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5年4月7日在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参加笔试考生名单。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 发放时间:2015年4月10日
2、发放地点:(1)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考生在阿克苏市考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2)伊犁、博州考生在伊宁市考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3)其余地州市考生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
3、注意事项: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上交以下书面材料:
(1)《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2015年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
(5)相关加分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
(6)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
(六)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4月11--12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笔试地点:
(1)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学院卫生校区(原昌吉卫校)
(2)伊宁市考点:伊犁技师培训学院
(3)阿克苏市考点:阿克苏地区高级技工学校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考试总成绩为160分,分别采取:笔试成绩150分,照顾加分1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计算分数时,笔试成绩150分,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笔(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新疆招生网和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4月18日—4月20日)。
(4)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5)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5年5月初发放我院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3、照顾加分及优惠政策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加分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在学院招生网、新疆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考生。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八)体检
考生入学前学院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考生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监督电话:0994-234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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