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与折算成百分制的文化考试成绩(30%)之和确定综合成绩,分专项(不分小项)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人数比例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时,招生计划可酌情调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不及格或未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体育专项考试期间使用兴奋剂;有考试违纪行为;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复查不合格。
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