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录取资格且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一级或健将级运动员优先录取(属集体项目的考生,视专项成绩确定是否优先录取)。
(二)在具有录取资格且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终核准的招生人数内(含核定数),按照一级(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考生录取数不低于总录取人数的15%的原则确定实际录取人数。
(四)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者,不予录取。
2015年赣南师范学院运动训练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