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学校要广泛参与,采取集中宣传与各学校个别特色宣传相结合的、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精神转发到各初中学校,督查各初中学校将宣传重点内容部分印制张贴在学校明显位置和各班教室。
(二)各初中学校要将《2015年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汇编》《玉林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告家长一封信》、和《中职学校招生简章》面对面、零距离发给各初中三年级学生,并将《2015年度玉林市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海报张贴在学校宣传专栏上,《玉林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告家长一封信》由学生转给家长。
(三)各职业学校迅速组织招生人员、教师、学生,将宣传重点内容印制发放到初中毕业生家长。
(四)2015年4月8日-17日,市教育局以6个专业集团学校为牵头学校组成6个宣传大组,组织中职学校进入初中学校宣传。宣传组具体安排如下:
1.玉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牵头,深入博白县各初中学校。
2.广西玉林高级技工学校,深入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各初中学校。
3.玉林市卫生学校牵头,,深入陆川县各初中学校。
4.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牵头,深入北流市各初中学校。
5.玉林市财经学校牵头,深入容县各初中学校。
6.玉林华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广西玉林农业学校牵头,深入兴业县各初中学校。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执行《关于严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纪律的七项规定》(桂教职成[2009]38号),坚持依法监督、从严治理原则,杜绝有偿招生、中介参与招生和买卖生源等现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把负责人有关信息于4月7日上午10:00前上报市教育局,邮箱:ylzj12345@***,联系人:彭超,电话:2688632。
附件:2015年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时间安排表
玉林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日
2015年广西玉林市技工学校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