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招生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试点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事宜。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命题考务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系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单独招生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考生)的方式及考核内容,对考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试。
2.录取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政策落实、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相关工作。
3.纪检监察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纪检检查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4.后勤保障安全组:负责考生在我院参加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现场秩序等工作。
(三)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及企业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具备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等条件,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强化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
2015年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