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必须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加强全过程管理。
1.各高校要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和我厅湘教通〔2011〕608号文件有关规定。要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不超计划招生、不违规招生、不违规转学、不违规转专业等规定。要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所有高校的单独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都要报我厅审核备案,并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港上统一发布。学校对于考生的初审名单、拟录取名单、享受优惠政策名单等要及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高校要建立考试招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工作环节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建立自查自纠机制,杜绝违规考试招生行为的产生。
2.各高校要积极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建立和完善针对普通高中学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学生的“文化+技能”测试的制度,构建多元化人才考核机制,努力提高科学考核和选拔人才的水平。
3.进一步加大对单独招生全过程监管和违规惩治力度。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各类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倒查追责。建立违规违纪学校黑名单制度。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黄牌警告、缩减单招规模、取消单招资格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湘教通〔〕55号)切实加强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