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文件精神,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或进行确认;
(3)学校通知学生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办理免学费申请及退费手续;
(4)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在3个月内完成电子注册,向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学籍备案。
(5)学生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农村(含县镇)学生递交户籍证明材料,城市学生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6)受理学生申请,严格按照财教〔2012〕376号和粤财教〔2013〕54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经班主任、主管科室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级把关审核,并分别签字(或盖章)确认;
(7)组织初审结束后,将初审结果及公示表放在校内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关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留存,以便上级部门组织审核、检查;
(8)公示后,按照拟资助学生名单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统计表》、《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资金情况表》、《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结余情况表》,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9)为资助学生建设专门档案,要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审核过程、签字确认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分班级建档备查,有专门档案柜或档案室进行存放。
(10)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重点用于资助管理,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及时录入,学校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同步在全国系统上提交免学费申请,确保系统数据同纸质材料相一致。
(11)对转退学学生及时进行清理,一个月内须完成学籍异动处理操作。
2015年梅州市技师学院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操作由招生就业科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逐个审核后上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