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原则。我校将组织自主招生专家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特长潜质与申报专业的匹配性等,同时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参加选拔测试的资格。
2、考核办法。航模类初审合格考生测试项目为笔试、飞行操作测试、室内制作三部分,其他类别考生测试项目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经专家组审核的特长显著或创新潜质突出的考生,将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笔试测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语文、航空航天技术,考生根据选报专业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
3、资格确定。
(1)航模类考生将依据笔试成绩、飞行操作测试成绩、室内制作成绩的总分,分项目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只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所有名单经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确定为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优录候选人。
(2)优录候选人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201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