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将申请材料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按照时间要求提交至学院。
2.考核专家小组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经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3.申请者来校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具体包括: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英语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②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4.学院公布录取结果。
①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②通过“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院博士招生报名、考核及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