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考取本学部院系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外,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党(团)员均须转党(团)组织关系,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市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自带到校,报到后交就读学部院系。
(1)党组织关系迁转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须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填写:①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②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
新生党员须于8月1日至报到前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系统(http://zzgz.***.cn),在“学生党组织关系转入”和“新生党员信息填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
(2)团组织关系迁转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部(院、系)团组织”。
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部院系。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双证硕士录取通知书组织关系和户口关于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