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考生。
按照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考生后剩余总计划1:1.1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按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各专业计划之间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若生源不足,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减少单招计划。剩余计划转入我校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2、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单招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已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
2016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